食品加工厂需要什么手续(西安如何办理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0-05 09:52:00    

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新办、延续、变更、补办、注销,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办理?需要哪些材料?仔细跟你讲讲~

01 新办

1. 受理条件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

(1)具有与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2)具有与所生产加工的食品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必要的处理、存放废水、垃圾等卫生防护设施;

(3)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生产区与生活区有效隔离,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有害物品或者不洁物品;

(4)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申请资料

(1)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开办) 申请表一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开办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一份;

(5)生产加工场所平面图及所有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6)执行的食品标准复印件一份 (无具体食品标准的,执行生产加工食品通用标准或参照加工工艺方法相近的食品品种安全标准);

(7)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一份;

(8)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目录一份;

(9)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一份;

(10)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小作坊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02 延续

办理材料目录

(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2)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原许可证的经营场所、布局流程、卫生设施等内容无变化的说明材料;

(4)小作坊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及明细(原件)。

03 变更

1. 受理条件

生产加工范围等许可内容需要变更的食品小作坊。

2. 办理材料目录

(1)生产加工场所平面图及其有权使用证明复印件1份;

(2)开办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安全检验报告;

(5)陕西省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复印件1份;

(6)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1份;

(7)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变更)申请表纸质和电子版1份。

04 补办

1. 受理条件

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遗失、损坏的,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办。

2. 办理材料目录

(1)陕西省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

(2)开办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补办)申请表纸质和电子版1份。

05 注销

1. 受理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发证部门应当注销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

(1)申请人申请注销的;

(2)营业执照依法终止的;

(3)许可证到期后未申请延续的;

(4)因不可抗力导致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5)许可证被依法吊销或撤销的;

(6)其他应当注销的情形。

2. 办理材料目录

(1)开办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小作坊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及明细(原件)。